索 引 号:00183092/2019-00798 分类: 其他 ; 重点工作
发布机构: 镜管委 发文日期: 2019年04月03日
名  称: 镜泊湖2019年第一次 湖长制工作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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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泊湖2019年第一次 湖长制工作会议召开

  为全面落实2019年湖长制任务,扎实推进镜泊湖管理保护工作,4月3日,镜管委召开镜泊湖2019年第一次湖长制工作会议。会上,传达了黑龙江省总河湖长“一号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集中整治河湖突出问题行动方案的通知》、《牡丹江市集中整治河湖突出问题行动方案》以及《镜泊湖集中整治河湖突出问题行动方案》,对上一年度湖长制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孙德志主持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孙德志指出,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总体安排部署下,镜管委以镜泊湖污染集中整治为重点,全力推进湖长制工作,主要有三个标志:一是建体系。构建了镜泊湖湖长制工作责任体系,做到责任主体、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三个明确;二是强机制。建立完善湖长制各项工作机制、方案、制度,为有效开展工作提供保障;三是治污染。以镜泊湖污染治理为重点,镜泊湖保护管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针对下步工作,孙德志强调,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下大力气解决突出问题,全力推进镜泊湖湖长制由“建立”向“见效”转变。一要进一步增强湖长制工作的紧迫感,切实强化责任意识,真正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全力推进2019年湖长制、湖泊治理各项任务。二要进一步体现镜泊湖污染治理成效,要强化系统谋划、强化问题导向、强化联合治理,全力促进河湖面貌根本改善。三要进一步强化镜泊湖保护的责任担当。要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督导检查、强化公众参与,提高思想认识,理顺工作思路,强化工作举措,密切配合、协同推进,不断推进镜泊湖流域保护管理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