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183092/2018-00081 分类: 水利 ;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水务局 发文日期: 2018年08月14日
名  称: 牡丹江市水务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文  号: 主 题 词:


牡丹江市水务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水务方针和法律法规,研究和起草我市水务具体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负责制定市本级水务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全市水资源管理,水务科技规划的编制、审查、重点水务基本建设、编制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负责全市水务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城市供水、排水行业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根据上述职责,市水务局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计财审计科、水政水资源科、行政审批科、农村水利科、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供排水管理科、经济合作促进办公室、人事干部科。此外,还设置机关党支部、监察室。核定机关行政编制35名。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牡丹江市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牡丹江市水务局局本级和所属8个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牡丹江市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牡丹江市水务局(本级)
  6
  牡丹江市河道管理处
  2
  牡丹江市基层水利管理分站
  7
  牡丹江市亮子河水库管理处
  3
  牡丹江市水务科学研究院
  8
  牡丹江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4
  牡丹江市镜泊湖水库管理处
  9
  牡丹江市干沟子灌溉管理站
  5
  牡丹江市城区水保办公室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共8张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决算总表说明
  1、2017年水务局部门决算年中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年初结转结余情况
  2017年水务局部门决算年初结转和结余10,844.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48.81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0,79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主要是上年年末到位需在本年支付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部门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主要是上年年末到位需按照施工进度在今年支付的“中省专项”资金。
  2、2017年水务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本年收入情况
  2017年水务局部门决算本年收入21,409.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15,290.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6,060.54万元,其他收入59.12万元。
  3、2017年水务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本年支出情况
  2017年水务局部门决算中本年支出合计25,151.6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6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7.6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613.41万元、农林水支出13,588.6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45万元、其他支出4.47万元。
  4、2017年水务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7年水务局部门决算本年结转和结余7,084.3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7,079.76万元,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4.63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主要是本年需按照施工进度在明年支付的“中省专项”资金。
  5、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2016年及2017年年初结转和结余对比情况
  2016年水务局部门决算总表中年初结转和结余7,73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24.77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7,609.16万元。
  2017年对比2016年减少3,11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增加75.96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上年末未缴社会保障缴费应结存在年末需要在2017年年末上缴;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减少3,186.66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的“中省专项资金”根据项目进度使用完毕。
  6、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2016年及2017年收入对比情况
  2016年水务局部门决算总收入27,026.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13,544.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141.34万元,其他收入10,340.89万元。
  2017年总收入对比2016年总收入减少5,616.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增加1,746.1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中省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多于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2,919.2万元,主要原因是随着污水处理量增加而增加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拨款及代征手续费增长;其他收入减少10,281.77万元,原因是2017年基建账收入与支出并入“大账”其他收入,不再将基建账户收入并入水务局“大账”。
  7、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2016年及2017年支出对比情况
  2016年水务局部门决算中本年支出合计23,921.12万元,其中:按照预算功能分类本年支出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5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724.42万元、农林水支出10,324.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38.42万元、其他支出万元。
  2017年总支出对比2016年总支出增加1,230.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5.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加了以前没有的“选任第一村支书”补助支出,2016年该项工作完成后不再拨此项工作拨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9.2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增按比例对应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54.1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增按比例对应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增加715万元,原因是2017年增加污水处理量而增加污水处理费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增加888.99万元,原因是污水处理费根据污水处理量增加而增加拨款;农林水支出增加3,263.74万元,主要原因是“中省专项”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多于上年以及2017年因调增在职、退养人员工资及调增离休费、退休费;住房保障支出减少3,448.97万元,2017年住房保障支出预算功能分类无基本建设项目;其他支出减少246.14万元,2017年无其他支出预算功能分类的基本建设等支出。
  8、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2016年及2017年年末结转和结余对比情况
  2016年水务局部门决算总表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0,83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41.33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0,797.75万元。
  2017年对比2016年减少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增加79.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上年末未缴社会保障缴费应结存在年末需要在2018年年末上缴;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减少3,717.99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的“中省专项资金”根据项目进度使用而减少结转。
  9、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作对比情况
  2017年水务局部门预算批复6,218.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40.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72.59万元、项目支出支出3,528.75万元。
  2017年部门决算批复收入21,409.83万元,对比部门预算批复增加15,190.95万元;支出25,151.67万元,对比部门预算批复增加18,932.79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2017年在职、退养及离退休人员工资调增,退休人员死亡拨付抚恤金及丧葬费,污水处理费中城建计划部分、排水公司经费、“中省专项资金”不在部门预算批复中体现,支出在部门决算批复中体现。
  (二)收入决算表说明
  1、2017年水务局部门决算年中收入决算表情况
  2017年总收入21,409.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50.71万元、其他收入59.1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是水务局部门市本级财政拨来部门经费与“中省专项”安排的项目支出。其他收入主要是省水利厅上级拨款收入。
  按支出科目分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万元,全部是市信访局横向拨款,是信访事务拨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64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是死亡的退休人员抚恤金拨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6.76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是水务局及下属单位的医疗保险拨款;节能环保支出715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城乡社区支出10,612.54万元,全部是市财政安排的污水处理费、排水公司经费、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拨款;农林水支出9,847.26,财政拨款9,789.96万元、省水利厅拨的其他收入47万元、同级横向拨款17.3万元,是水务局与下属单位的部门经费及“中省专项”等项目支出收入;住房保障支出93.81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是水务局及下属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支出0.42万元,是河道管理处的利息收入。
  2、2017年与2016年水务局部门决算中收入决算表收入对比情况
  2016年总收入27,026.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85.38万元、其他收入10,340.8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是水务局部门市本级财政拨来部门经费与“中省专项”安排的项目支出。其他收入主要是省水利厅上级拨款、同级部门横向拨款及利息收入。
  按支出科目分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9万元,全部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级财政横向拨款的“选任第一村支书”补助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8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25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城乡社区支出6,406.34,全部是财政拨款;农林水支出20,203.50万元中9,869.12万元是财政拨款,10,334.38万元主要是利息收入及2016年基建账户“并大账”并入基建账户收入;住房保障支出86.29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其他支出250.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0万元,0.63万元是利息收入。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年对比2016年减少4.89万元,减少原因是2016年增加了以前没有的“选任第一村支书”补助支出,2016年该项工作完成后不再拨此项工作拨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对比2016年增加9.2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增按比例对应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56.5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增按比例对应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增加715万元,原因是2017年增加污水处理量而增加污水处理费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增加4,206.2万元,原因是污水处理费根据污水处理量增加而增加拨款;农林水支出减少10,356.24万元,主要原因是“中省专项”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多于上年以及2017年因调增在职、退养人员工资及调增离休费、退休费,2017年基建账户“并大账”不再并入基建账户收入;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对比2016增加7.52万元,增加原因是调增工资及离退休而增加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拨款;其他支出减少250.21万元,2017年无其他支出预算功能分类的基本建设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作对比情况
  2017年水务局部门预算批复6,218.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40.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72.59万元、项目支出支出3,528.75万元。
  2017年部门决算批复收入21,409.83万元,对比部门预算批复增加15,190.95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2017年在职、退养及离退休人员工资调增,退休人员死亡拨付抚恤金及丧葬费,污水处理费中城建计划部分、排水公司经费、“中省专项资金”不在部门预算批复中体现,支出在部门决算批复中体现。
  (三)支出决算表说明
  1、2017年水务局部门决算中支出决算表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23,92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6.84万元、项目支出21,164.29万元。基本支出牡丹江市水务局(本级)及下属8家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是由于我市停止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财政以项目支出形式安排在的差额拨款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费、农发资金等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中省专项”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按支出科目分类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6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7.6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节能环保支出71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城乡社区支出10,613.4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农林水支出13,58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3.11万元、项目支出10,945.5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4万元,部是基本支出;住房保障支出89.45万元,部是基本支出;其他支出4.47万元,部是基本支出。
  2、2017年与2016年水务局部门决算中支出决算公开表支出对比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23,92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6.84万元、项目支出21,164.29万元。基本支出牡丹江市水务局(本级)及下属8家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是由于我市停止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财政以项目支出形式安排在的差额拨款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费、农发资金等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中省专项”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按支出科目分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5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城乡社区支出9,724.4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农林水支出10,32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6.69万元、项目支出7,738.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3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74万元、项目支出3,451.68万元;其他支出250.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1万元、项目支出250万元。
  2017年总支出对比2016年总支出减少1,23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0.5,项目支出增加1,110.04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5.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加了以前没有的“选任第一村支书”补助支出,2016年该项工作完成后不再拨此项工作拨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9.2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增按比例对应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54.1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增按比例对应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增加715万元,原因是2017年增加污水处理量而增加污水处理费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增加888.99万元,原因是污水处理费根据污水处理量增加而增加拨款;农林水支出增加3,26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6.4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207.33万元,主要原因是“中省专项”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多于上年以及2017年因调增在职、退养人员工资及调增离休费、退休费;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17年对比2016年减少0.4万元,2017年财政未以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科目拨付项目支出拨款;住房保障支出减少3,44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451.68万元,2017年住房保障支出预算功能分类的无基本建设项目;其他支出减少24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8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50万元,2017年无其他支出预算功能分类的基本建设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作对比情况
  2017年水务局部门预算批复6,218.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40.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72.59万元、项目支出支出3,528.75万元。
  2017年部门决算批复支出25,151.67万元,对比部门预算批复增加18,932.79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2017年在职、退养及离退休人员工资调增,退休人员死亡拨付抚恤金及丧葬费,污水处理费中城建计划部分、排水公司经费、“中省专项资金”不在部门预算批复中体现,支出在部门决算批复中体现。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1、2017年水务局部门决算年中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年初结转结余情况
  2017年水务局部门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262.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1.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87万元。结转和结余主要是上年年末到位需在本年支付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部门公用经费以及上年年末到位需按照施工进度在今年支付的“中省专项”资金。
  2、2017年水务局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本年收入情况
  2017年水务局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350.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15,290.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6,060.5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是水务局部门的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以及“中省专项资金”项目财政拨款。
  3、2017年水务局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本年支出情况
  2017年水务局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本年支出合计21,602.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40.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61.41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64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是在职及退养人员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7.67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是在职及退养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节能环保支出715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是污水处理费拨款支出;城乡社区支出10,613.41万元,其中:4,552万元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61.41万元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支出及污水处理费及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支出;农林水支出10,044.08万元,全部是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是水务局部门的的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中省专项资金”项目财政拨款;住房保障支出89.45万元,全部是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是水务局部门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支出。
  4、2017年水务局部门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7年水务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本年结转和结余10.62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结转和结余,其中4.63万元是年末到位,需要在第二年支付的经费拨款,5.99万元是年末到位需要在第二年支付的项目支出拨款。
  5、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2016年及2017年年初结转和结余对比情况
  2016年水务局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年初结转和结余7,425.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6,764.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661万元。
  2017年对比2016年减少7,163.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对比上年减少6,5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对此上年减少660.13万元,主要原因是“中省专项资金”项目需按照施工进度拨款。
  6、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2016年及2017年收入对比情况
  2016年水务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收入16,685.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13,544.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141.34万元。
  2017年总收入对比2016年总收入增加4,665.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增加1,746.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中省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多于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4,665.33万元,主要原因是随着污水处理量增加而增加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拨款及代征手续费增长。
  7、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2016年及2017年支出对比情况
  2016年水务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本年支出合计23,837.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支出20,036.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801.47万元。
  按照按照预算功能分类2016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8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52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支出;城乡社区支出9724.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支出5,922.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801.47万元;农林水支出10,247.85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支出;住房保障支出3,538.42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支出;其他支出250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支出。
  2017年总财政拨款总支出对比2016年总支出减少2,235.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495.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增加2,259.9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9.2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增按比例对应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54.1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增按比例对应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增加715万元,原因是2017年增加污水处理量而增加污水处理费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增加888.99万元,原因是污水处理费根据污水处理量增加而增加拨款(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370.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259.94万元);农林水支出减少203.77万元,主要原因是“中省专项”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少于上年以及2017年因调增在职、退养人员工资及调增离休费、退休费;住房保障支出减少3,448.97万元,2017年住房保障支出预算功能分类无基本建设项目;其他支出减少250万元,2017年无其他支出预算功能分类的基本建设等支出。
  8、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2016年及2017年年末结转和结余对比情况
  2016年水务局部门决算总表中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273.07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结转272.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和结余0.87万元。
  2017年对比2016年减少262.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财政拨款结转减少261.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和结余减少0.87万元。主要原因是水务局部门上年结转的人员经费及商品和服务支出2017年根据实际支付需要予以支付。
  9、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作对比情况
  2017年水务局部门预算批复6,328.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94.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0.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0.01万元、项目支出支出3,942.6万元。
  2017年部门决算批复收入21,350.71万元,对比部门预算批复增加15,022.4万元;支出21,602.25万元,对比部门预算批复增加15,273.94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2017年在职、退养及离退休人员工资调增,退休人员死亡拨付抚恤金及丧葬费,污水处理费中城建计划部分、排水公司经费、“中省专项资金”不在部门预算批复中体现,支出在部门决算批复中体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1、2017年水务局部门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中本年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26.35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34.93万元。2017年水务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9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0.84万元、项目支出支出12,439.33万元。2017年水务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4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2.57万元、项目支出12,668.2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4.63万元、项目支出结转5.99万元。
  本年收入合计15,290.1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本年收入52.64万元,支出52.6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是水务局部门的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结转0.98万元,收入86.76万元,支出87.6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7万元,全部是是水务局部门的医疗保险支出;城乡社区支出本年收入4,552万元,支4,55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农林水支出年初结转和结余26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25.38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34.93万元,本年收入9,789.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7.63万元、项目支出7,172.33万元,本年支出10,04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2.8万元、项目支出7,401.2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4.63万元、项目支出结转5.99万元,基本支出是水务局部门的人员经费支出与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是市财政安排的项目支出拨款及“中省专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收入93.81万元,支出89.4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35万元,全部是水务局部门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支出。
  2、2017年水务局部门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中2016年及2017年支出对比情况
  2016年水务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3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4.49万元、项目支出支出17,291.64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本年支出43.3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是水务局部门的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52万元,全部是是水务局部门的医疗保险支出;城乡社区支出本年支出5,922.9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全部是“中省专项资金”收入;农林水支出本年支出10,247.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0.84万元、项目支出7,667.01万元,基本支出是水务局部门的人员经费支出与商品和服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本年收入86.2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是水务局部门的住房公积金与提租补贴拨款;其他支出本年收入25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全部是“PPP项目前期费”收入。
  2016年水务局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本年支出合计23,837.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36.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01.47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8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是在职及退养人员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52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是在职及退养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城乡社区支出9,724.42万元,其中:5,922.95万元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01.47万元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支出是“中省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及污水处理费及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支出;农林水支出10,247.85万元,全部是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是水务局部门的的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中省专项资金”项目财政拨款;住房保障支出3,538.42万元,全部是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是水务局部门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及“中省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其他支出250万元,全部是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是水务局的“PPP前期工作费”支出。
  2017年总财政拨款总支出对比2016年总支出减少4,49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8.0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623.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9.26万元,原因是死亡抚恤支出少于2016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54.1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增按比例对应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增加715万元,原因是2017年增加污水处理量而增加污水处理费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减少1,370.95万元,原因是污水处理费2017年安排在城乡社区支科目的拨款少于2016年;农林水支出减少203.77万元,主要原因是“中省专项”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少于上年以及2017年因调增在职、退养人员工资及调增离休费、退休费;住房保障支出减少3,448.97万元,2017年住房保障支出预算功能分类无基本建设项目;其他支出减少250万元,2017年无其他支出预算功能分类的基本建设等支出。
  3、2017年水务局部门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中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作对比情况
  2017年水务局部门预算批复6,218.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40.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72.59万元、项目支出支出578.75万元。
  2017年部门决算批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90.17万元,对比部门预算批复增加9,071.29万元;支出15,540.84万元,对比部门预算批复增加9,321.96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2017年在职、退养及离退休人员工资调增,退休人员死亡拨付抚恤金及丧葬费,污水处理费中城建计划部分、排水公司经费、“中省专项资金”不在部门预算批复中体现,支出在部门决算批复中体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说明
  1、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支出情况
  2017年人员经费合计2,666.22万元,公用经费合计合计206.35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714.0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20.11万元、津贴补贴404.35万元、奖金129.7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7.69万元、绩效工资8.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3.0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6.7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3.96万元。
  (2)人员经费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2.15万元,其中:离休费22.48万元、退休费647.69万元、抚恤金61.29万元、生活补助18.28万元、医疗费18.39万元、住房公积金50.91万元、提租补贴38.69万元、采暖补贴93.2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8万元。
  (3)公用经费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05.84万元,其中:办公费18.52万元、印刷费3.45万元、手续费0.69万元、水费2.27万元、电费8.24万元、邮电费3.98万元、取暖费27.91万元、物业管理费1.50万元、差旅费18.20万元、维修(护)费18.22万元、培训费2.85万元、专用材料费1.77万元、劳务费8.91万元、工会经费20.32万元、福利费7.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8.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3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0.51万元全部是办公设备购置。
  2、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支出情况
  2016年人员经费合计2,557.34,公用经费合计合计187.15万元。
  (1)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支出1,543.4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12.36万元、津贴补贴475.78万元、奖金141.2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3.34万元、绩效工资9.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8.5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0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24万元。
  (2)人员经费中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1,013.9万元,其中:离休费26.49万元、退休费742.45万元、抚恤金43.38万元、生活补助14.27万元、奖励金0.13万元、住房公积金50.1万元、提租补贴36.64万元、采暖补贴98.8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9万元。
  (3)公用经费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87.15万元:其中:办公费24.01万元、印刷费3.32万元、手续费0.39万元、水费3.27万元、电费10.45万元、邮电费4.79万元、取暖费31.4万元、物业管理费1.19万元、差旅费14.03万元、维修(护)费11.51万元、培训费2.26万元、劳务费8.93万元、委托业务费1.01万元、工会经费13.29万元、福利费3.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5万元。
  3、2017年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对比情况
  人员经费支出2017年比2016年多108.88万元,增长原因是2016年在职、退养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工资调增;公用经费支出2017年比2016年增加19.2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按项目支出的商品服务支出调增预算。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与预算批复对比对比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2,666.22万元对比预算批复2,513.53万元,增加152.69万元,增加原因是在职及退养人员工资调增;公用经费支出205.84万元,比预算批复176.6万元,增加29.2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包括上年结转部分。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说明
  2017年度牡丹江市水务局年初预算“三公经费”安排了预算支出5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5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2017年度决算支出22.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8万元、公务接待费0.26万元。较上年增加1.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1.34万元(2016年及2017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部分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增加0.18万元,全部是国内接待费。公务用车保有量增加5辆,增加原因为其他机构调入。交通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尽力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国内接待批次增加3次,接待人次增加23人。公务接待费增加的原因是2017年根据实际工作需求。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1、2017年水务局部门决算年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中年初结转和结余情况
  年初结转0.8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中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2、2017年水务局部门决算年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中本年收入情况
  本年收入6,060.5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收入,全部是市本级专项支出及污水处理费与污水处理费与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拨款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3、2017年水务局部门决算年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中本年支出情况
  本年支出6,061.4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全部是市本级专项支出及污水处理费与污水处理费与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拨款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4、2017年水务局部门决算年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中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本年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5、2017年水务局部门决算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中2016年及2017年年初结转和结余对比情况
  2016年年初结转66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其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547万元、代征手续费114万元。2017年对比2016年减少660.13万元,减少原因是2016年年末收到的污水处理费在2017年按计划支付完毕。
  6、2017年水务局部门决算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中2016年及2017年收入对比情况
  2016年收入3,141.3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收入,全部是“中省专项资金”项目、市本级专项支出及污水处理费与污水处理费与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拨款。2017年比2016年增加2,919.2万元,增加原因是2017年财将去年政安排在一般公共预算的污水处理费变更为政府性基金拨款及因污水处理量增加,增加污水处理费支出。
  7、2017年水务局部门决算中政府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中2016年及2017年支出对比情况
  2016年支出3,801.4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收入,全部是“中省专项资金”项目、市本级专项支出及污水处理费与污水处理费与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拨款。2017年比2016年增加2,239.94万元,增加原因是2017年财将去年政安排在一般公共预算的污水处理费变更为政府性基金拨款及因污水处理量增加,增加污水处理费支出。
  8、2017年水务局部门决算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中2016年及2017年年末结转和结余对比情况
  2016年年末结转和结余0.87万元,2017年无年年末结转和结余,原因是财政拨来的污水处理费及上年结转资金在2017年全部支付完毕。
  9、2017年水务局部门决算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中2017年与年初预算批复对比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批复污水处理费及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3,222万元,本年收入6,060.54万元,对比预算批复增加2,838.54万元,本年支出6,061.41万元,对比预算批复增加2,839.41万元,2017年财将去年政安排在一般公共预算的污水处理费变更为政府性基金拨款及因污水处理量增加,增加污水处理费支出。
  二、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批复情况
  水务局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总额5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42.5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全部是国内接待费。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二)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水务局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总额22.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8万元),公务接待费0.26万元,全部是国内接待费。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国内接待批次4次,接待人数33人。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
  水务局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对比年初预算减少26.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92万元),公务接待费9.74万元。减少原因是在2017年水务局及下属单位压缩开支,节约了预算资金。
  (四)2017年与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对比情况
  水务局部门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92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全部是国内接待费。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国内接待批次1次,接待人次10人。
  水务局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对比上年总额减少1.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1.34万元(2016年及2017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部分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增加0.18万元,全部是国内接待费。公务用车保有量增加5辆,增加原因为其他机构调入。交通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尽力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国内接待批次增加3次,接待人次增加23人。公务接待费增加的原因是2017年根据实际工作需求。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92万元,比2016年51.54万元增加12.38万元,增长24.02%。主要原因是:2017年行政编制在职人员应列入其他交通费根据市人社局调增工资批件调增12.06万元。
  2017年下属八家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142.43万元,比2016年135.7万元增加6.73万元,增长4.96%。主要原因是:2017年下属事业单位房屋及水库大坝根据实际情况对比2016年增减维修(护)费6.71万元。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7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3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37%。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7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74%。
  2017年政府采购对比2016年增加28.42万元,其中:货物支出增加31.11万元,增加原因是因工作需要购置办公用品及防汛物资多于2016年;工程支出减少14.4万元,减少原因是部门预算未安排工程支出;服务采购增加73.94万元,主要原因是市河道管理处根据维护设备需要采购设备维护服务。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水库及拦河闸工程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7年度我部门组织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5,540.8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对农牡丹江市江心岛生态防护工程项目,共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2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水务局部门的1个项目自评得档次为优秀。项目资金实际支出与合同规定的经费用途相同,且资金支出符合相关规定;项目资金收入、支出、资产等财务资料完整;及时决算。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
  组织对包括市水务局(本级)等9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540.8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9个单位自评档次为优秀,各单位均按照市财政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预算编制工作;按照市财政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准确编制了预算草案;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可以用以考各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晰化情况;我局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全水务系统合并公开),按照指标解释、指标内容及标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水务局部门今年首次在部门决算中牡丹江市江心岛生态防护工程项目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牡丹江市江心岛生态防护工程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未发现问题。
  2017年市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考评打分表
  考评指标
  单项分数
  单位自评得分
  佐证材料
  备注
  一、项目投入
  30分
  30分
  (一)项目立项
  18分
  18分
  1、项目立项规范性
  6分
  6分
  牡丹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牡丹江江心岛生态防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牡发改审批[2016]34号)、《牡丹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牡丹江市江心岛生态防护工程申请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牡发改审批[2016]38号)
  2、绩效指标明确性
  6分
  6分
  牡丹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牡丹江江心岛生态防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牡发改审批[2016]34号)、《牡丹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牡丹江市江心岛生态防护工程申请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牡发改审批[2016]38号)
  3、绩效目标合理性
  6分
  6分
  牡丹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牡丹江江心岛生态防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牡发改审批[2016]34号)、《牡丹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牡丹江市江心岛生态防护工程申请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牡发改审批[2016]38号)
  (二)资金管理
  12分
  12分
  1、项目资金到位率
  4分
  4分
  《工程指挥部内部监控及财务管理制度》
  2、财政资金预算
  完成率
  4分
  4分
  《工程指挥部内部监控及财务管理制度》
  3、资金实际支出情况
  及财务信息质量
  4分
  4分
  《工程指挥部内部监控及财务管理制度》
  二、项目管理
  45分
  45分
  (一)业务管理
  23分
  23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5分
  5分
  《工程指挥部内部监控及财务管理制度》
  2、制度执行有效性
  10分
  10分
  《工程指挥部内部监控及财务管理制度》
  3、项目实施及时性
  4分
  4分
  《工程指挥部内部监控及财务管理制度》
  4、项目质量可控性
  4分
  4分
  《工程指挥部内部监控及财务管理制度》
  (二)财务管理
  22分
  22分
  1、财务制度健全性
  6分
  6分
  《工程指挥部内部监控及财务管理制度》
  2、资金使用合规性
  10分
  10分
  《工程指挥部内部监控及财务管理制度》
  3、财务监控有效性
  6分
  6分
  《工程指挥部内部监控及财务管理制度》
  三、效果
  25分
  25分
  (一)项目产出
  15分
  15分
  1、完成及时率
  5分
  5分
  《牡丹江市水务局关于江心岛生态工程情况说明》
  2、项目工程质量
  达标率
  5分
  5分
  《牡丹江市水务局关于江心岛生态工程情况说明》
  3、成本节约率
  5分
  5分
  《牡丹江市水务局关于江心岛生态工程情况说明》
  (二)项目效益
  10分
  10分
  1、经济或社会效益
  3分
  3分
  《牡丹江市水务局关于江心岛生态工程情况说明》
  2、生态环境效益
  3分
  3分
  《牡丹江市水务局关于江心岛生态工程情况说明》
  3、受益群体满意度
  2分
  2分
  《牡丹江市水务局关于江心岛生态工程情况说明》
  4、个性指标
  2分
  2分
  《牡丹江市水务局关于江心岛生态工程情况说明》
  合计
  100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根据《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牡丹江市水务局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市局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区财政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四、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指以本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以及支持地方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等。
  七、“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所谓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九、基本建设支出:按国家有关规定,基本建设支出属于基本建设范围内的基本建设有偿使用、拨款、资本金支出以及经国家批准对专项和政策性基建投资贷款,在部门的基建投资额中统筹支付的贴息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用于固定资产购建、大型修缮等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大型修缮和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信息网络购建等专项公用支出以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二、抚恤: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三、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
  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五、医疗保障: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六、行政单位医疗:反应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七、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八、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环保支出。
  十九、污染防治: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水体: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湖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二十二、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桥涵、燃气、供暖、公共交通(含轮渡、轻轨、地铁)、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二十四、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反映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六、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中各“项”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桥涵、燃气、供暖、公共交通(含轮渡、轻轨、地铁)、道路照明等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反映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三十、城市公共设施:反映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用于城市道路、桥涵、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维护和建设及节能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一、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从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中安排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支出。
  三十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三十三、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中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三十四、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
  三十五、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反映用无水处理费安排的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的支出。
  三十六、代征手续费: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代征手续费支出。
  三十七、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三十八、农业:反映财政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事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九、其他农业支出:反映农业“款”中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四十、水利: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四十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独立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十二、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及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
  四十三、水利工程建设: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四十四、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水利工程建设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四十五、水利前期工作: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业务培训、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四十六、水土保持: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四十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订及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管,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四十八、防汛: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培训、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视频会商等。
  四十九、农田水利:反映国家对农村举办的小型农田水利和打井、小型集雨设施、喷灌、滴灌等小型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贴等。
  五十、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反映用水资源费收入(一般预算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
  五十一、农村人畜饮水:反映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五十二、其他水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五十三、水土保持补偿费安排的支出:反映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安排的支出。
  五十四、其他水土保持补偿费安排的支出:反映其他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安排的支出。
  五十五、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十六、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反映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十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反映除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十八、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五十九、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十、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六十一、其他支出(类):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项目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六十二、其他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六十三、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六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十五、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反映发展与改革事务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