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五虎林河河道采砂规划(2020-2024年)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20-12-23

  1概要
  1.1河道概况
  五虎林河为牡丹江右岸一级支流,发源于林口县中部的大楚山,地处东经129°40′~130°01′,北纬44°47′~45°06′。五虎林河全长52.1km,在上游汇集了宝林河、柳毛河、柳树河、嘎库河、牛心河五大支流,流经龙爪镇、朱家镇、五林镇,于五虎林镇西桥村注入牡丹江,总流域面积1563.2km2,多年平均径流量16956万m?。
  五虎林河流域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在复杂地形影响下,冬季严寒少雪,春季少雨干旱,夏季降雨分段集中,并常伴有阶段性的低温和伏旱发生,多短时的局部暴雨、冰雹灾害,秋季凉爽,初霜偏早。年平均气温在1.9℃~3.6℃之间;7月份为最热月,月平均气温为21.2℃,极端最高气温达37.0℃;1月份为最冷月,月平均气温-19.2℃,极端最低气温-39.7℃;年降水量一般在520mm~570mm之间,主要分布在北部和东北部山区,年最大降水量为720mm,年最少降水量只有163.0mm。全年日照平均数在2600h,其中5~9月为1165h,占全年日照时数的45%;无霜期一般在115~130d之间。年最大风速32m/s,年平均风速约为2.7~2.8m/s之间,风向为西南风。
  1.2河道采砂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1.2.1河道采砂现状
  牡丹江市水务局为牡丹江市河道采砂行政审批单位,牡丹江市河道管理站为采砂管理单位。虽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近几年加大管理力度,不断完善采砂行业管理机制,但由于采砂范围广、流动性、机动性强,目前非法采砂现象仍然无法完全杜绝。
  本次规划的范围从五虎林河林口县与阳明区交界处,自东南流向西北,经过阳明区、海林市,直至牡丹江汇入口,河道长度20.9km,2018年河长制工作开展以后,加强采砂监管,五虎林河干流自2018年以后没有批复新的采砂点。
  1.2.2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牡丹江市经济的飞速发展,其建筑市场对砂土料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使得牡丹江市的采砂取土管理面临严峻的考验,采砂取土管理任务艰巨。目前,采砂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非法采砂现象仍然存在,由于砂石市场的巨大需求和采砂高额利润驱使,部分采砂业户铤而走险盗采河砂和私开砂场。一些非法采砂户,不经水利部门同意,随意进入河道采砂。无序、无证采砂,非法采砂现象严重,导致河道行洪不畅,造成局部水土流失,甚至对防洪工程、道桥工程及其它涉河工程的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2)河道采砂许可不规范。目前流域内河道采砂许可多采用接到采砂申请后直接许可的方式,缺乏相关的技术论证,利益最大化式许可时有发生,人为因素影响较大。
  (3)法律法规意识淡薄。采砂者大多法律意识淡薄,群众对河道砂料属于国家资源认识不够,在没有办理相关的采砂手续的情况下随意采砂。
  (4)河道采砂监管不到位。河道采砂作业点比较分散,管理工作任务非常繁重。由于缺乏管理人员和管理设备,管理技术落后,造成了监管不到位,许可后缺少后续的监管措施和方法,进而出现了滥采、超采现象。
  1.3河道采砂规划的原则与任务
  1.3.1规划原则
  (1)坚持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和水环境安全的原则
  采砂规划要充分考虑防洪安全以及沿河涉水工程和设施正常运用的要求,要与各流域或区域综合规划以及防洪、河道整治等专业规划相协调,注重生态环境保护。
  (2)坚持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体现人水和谐、协调发展的治水理念和"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的要求,适度、合理地利用砂石资源。
  (3)坚持全面协调、统筹兼顾的原则
  正确处理上下游、左右岸以及各地区之间的关系以及保护与利用、规划与实施、实施与监管的关系,尽量满足新形势下河道采砂的需求。
  (4)坚持总量控制、分年实施的原则
  突出规划的宏观性、指导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为采砂管理提供基础依据。
  (5)坚持与河道治理工程相结合,实现互利双赢的原则
  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将采砂规划与河道治理相结合,尽量减少疏浚弃砂,实现砂石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1.3.2规划任务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范围从五虎林河林口县与阳明区交界处,自东南流向西北,经过阳明区、海林市,直至牡丹江汇入口,河道长度20.9km。
  (2)规划任务
  采砂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各河道的演变情况、演变趋势、来水来砂情况,充分考虑保障防洪安全、保障沿河涉水工程和设施正常运用以及水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并结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研究提出规划期内河段禁采区、可采区、保留区规划,年度采砂控制总量及分配规划,在认真总结以往采砂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河道采砂规划实施的管理意见。
  1.3.3规划基准年与规划期
  本次规划的基准年为2019年。牡丹江市采砂管理规划是一项限制性规划,具有很强的时效性。考虑到河道的动态变化特征与规划的时效性要求,本次规划期为2020~2024年。规划期内视情况变化可适时补充或修订规划。
  1.4采砂分区规划
  1.4.1禁采区规划
  本次规划按照确保防洪安全、维护河势稳定和保护生态环境以及涉河工程正常使用等原则,结合该河段具体情况划定禁采区。
  根据上述禁采区的划分原则、方法及禁采控制性指标的标准,牡丹江市采砂规划河段共划分2个禁采区。
  1.4.2可采区规划
  可采区的规划要遵循以下原则:
  (1)河砂开采要服从河流河势稳定、防洪安全、通航安全、水环境与水生态保护的要求,不能给河势、防洪、通航、水环境与水生态带来不利影响。
  (2)河砂开采要满足黑龙江省水土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的要求,避免进行掠夺性和破坏性的开采,做到河砂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根据可采区规划原则和划分方法,结合五虎林河采砂规划河段现状,牡丹江市采砂规划河段共划分2个可采区。
  1.4.3保留区规划
  (1)对河势稳定、防洪安全、水生态与环境保护等有可能产生影响的水域以及河势正处于变化之中的河段或水域可以划定为保留区。
  (2)在一些管理困难、矛盾突出的河段根据河道保护及管理要求划为保留区。
  (3)保留区的划定应尽量体现作为禁采区和可采区之间缓冲区的特点,为规划期内不可预料的采砂和有弹性的采砂管理留有余地。
  本次规划河段未划分保留区。
  经分析,本次牡丹江市五虎林河采砂规划河段划定:2个禁采区,2个可采区。
  1.5采砂影响分析
  1.5.1采砂对河势稳定的影响分析
  本次采砂规划所划定的可采区均是在现状河槽的基础上向两边扩挖采砂取土,在重要的险工段设置了禁采区,并将可采区向凸岸段偏移,平顺了河道,对河势稳定基本没有影响。
  1.5.2采砂对防洪安全的影响分析
  本次规划对河道险工段、护岸工程、桥梁等涉河建筑物均划定了禁采区域;对堤防工程根据堤防级别和护堤地宽度划定了堤防的保护范围。可采区位于主河道两侧,距离堤防、险工、护岸、涵闸、桥梁、取排水口等工程均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在可采区采砂后对规划河段的水深和流速变化影响较小,当发生造床流量以上频率的洪水时,水流漫滩,可采区所处河段的水力学参数变化较小,采砂后不对本河段的防洪安全造成影响。
  1.5.3采砂对生态与环境的影响分析
  五虎林河干流涉及的海林莲花湖自然保护区和海林莲花湖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均被划分为禁采区,从区位关系上看,采砂活动不会对上述环境敏感区造成影响。
  1.5.4采砂对涉河工程正常运用的影响分析
  本次采砂规划对桥梁、险工措施等涉河工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划定了禁采区域,禁止在这些禁采区域内从事各种采砂活动,可以保证涉水建筑物的安全运行,对涉水建筑物造成的影响较小。
  1.6规划实施与管理
  河道采砂管理是一项艰巨复杂的水事管理活动,应当有专门的机构负责,才能保证此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在认真总结以往采砂管理经验和深入研究各部门有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提出规划实施的意见,明确各采砂分区实施的要求。在加强采砂管理能力建设上,根据目前牡丹江市的执法队伍、执法基地、装备建设及动态监控能力等方面可知,现状的建设能力基本满足牡丹江市采砂规划河段的采砂要求。
  1.7结论与建议
  牡丹江市河道内非法采砂对河道河势稳定、防洪安全以及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保证河道的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及沿岸工农业设施正常运用,编制牡丹江市河道采砂规划是必要的。为了维护牡丹江市河道的河势稳定,保障防洪、涉河建筑物安全及保护环境等,划定禁采区。
  本次五虎林河规划河段划定禁采区2个,可采区2个。
  牡丹江市采砂规划期为2020~2024年,开采过程中随着河道来水来沙的变化和水利工程的建设,应定期进行必要的监测和分析工作;对于本次划定的禁采河段及禁采区内现状已经存有的砂坑,建议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措施,保障公路桥、铁路桥及其他涉河工程的防洪安全;由于可采区范围内局部区域仍可能需要限制开采,建议下一步在采砂项目可行性论证中解决;建议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以保证采砂按规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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