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爱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3-03-25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照《牡丹江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牡政公开办发[2013]3号)文件要求,现将爱民区政府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2012年,爱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全市经济发展稳定大局,以打造人民满意政府为目标,以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等权利为核心,健全机构,完善公开机制,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

(一)进一步完善了工作落实机制。区政府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成效作为转变政府工作职能,优化区域经济发展环境的一个重要方面。为此,全区各部门、各单位按要求进一步加强了组织协调和工作推进,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和机制保障。一是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区政府及各部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区级主管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定期或不定期形式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交流经验,部署工作,推进了工作落实;区直各部门、各单位按要求召开了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推进了本系统本行业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落实了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奖惩,促进了工作落实。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综合运用电话催办、文件督办、书面通报等手段,不定期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继续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做政务公开监督员,召开会议,听取各部门政务公开情况的汇报,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建议,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

(二)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认真梳理,丰富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各部门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经各部门领导审核公开,极大地丰富了公开内容,进一步满足了社会需求。二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动态化、常态化。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要求所有政府信息自生成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必须通过门户网站等有效载体予以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更新。三是强化了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相关信息公开。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开内容,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规划、审批等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项目主管部门网站实行公开。

(三)进一步健全了政务公开立体网络。三道关镇、各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都在醒目的位置建立了公示栏和公示板,对本部门的职能、办事流程和收费标准等信息常年进行公开,使办事群众一目了然,心中有数。一是区政府和各部门根据不同的政务内容、性质、要求和对象等,采取不同的形式和层次进行公开。对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如全区的经济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及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成就等,除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对外宣传外,还通过政府信息网、政府公告、印发文件、开展宣传活动等形式,向全社会公开;对需要向部分单位或个人公开的内容,如政府和各部门的有关决定和机关内部的财务、干部人事、福利待遇等事项,主要通过召开会议、内部通报、下发文件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对区政府的惠民政策和一些便民措施,主要通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的滚动显示屏和触摸屏,及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委三级信息网络系统对外公开,使对外服务功能不断增强。二是加强了对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的工作指导。将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的重要平台,积极引导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大力推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运作模式,方便了群众办事和监督。三是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健全了区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体制,成立了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委三级信息公开组织体系,推进基层信息化建设,真正做到了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使社区成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载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2年,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12条,电子化率达98%。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区政府文件42件,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各类规范性文件。包括关于《爱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关于《爱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秋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关于《爱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国庆节及“十八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3件规范性文件。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一是互联网公开。在爱民区政府门户网站专门设立“政务公开”栏目公开区政府及所属部门和单位的重大事项,涵盖了全区各部门和单位的信息,各部门和单位在网站上均按要求和规定进行了主动公开,及时发布有关情况及相关政策法规。在办事指南栏目中公开纳入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管理的审批事项和管理服务事项;同时重点加强爱民党建网建设,完善网页内容,刊登领导讲话和机构设置、人员分工等方面信息,为社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二是信息查阅公开。向档案馆、人社局等部门提供查阅资料,并通过有效方式予以广泛公布。在便民服务上主要加强了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中心统一办理,印制了事项办理流程图、向公众公布了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办理程序、收费标准等。三是新闻媒体公开。不定时通过发布新闻稿、编印有关信息公开资料等,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我区有关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2年度全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9件,较上年增幅3%。 公民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涉及民生保障、政策法规、务工就业、行政许可等行业信息。区政府及各部门依法给予答复,免费提供信息,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收费行为。

(二)申请处理情况

3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答复39件。其中“同意公开”33件,占总数的84%,主要涉及民生保障类、政策法规类、行政许可类等信息。

四、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全区各部门接受申请公开情况中6件涉及下列内容:正在调查、讨论、审议过程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只限于在政府机关内部公开的事项,不在政府机关以外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按照《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不予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除按国家规定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2012年该项未发生任何费用。

六、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或申诉。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渐步入正规。但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到所有的政府部门、单位、镇、街道及社区,点多面广,工作量庞大,政策性、时效性要求很强,工作中还存在着认识不到位、制度落实不严、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的问题。今后,将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要求,查漏补缺,认真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重点推进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二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快政府信息门户网站建设,积极开拓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新渠道。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区政府网站中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工作中定期开展自查和督查,针对性地制定对策措施,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的落实。四是加强对全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对基层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提高业务素质,逐步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干部培训体系。五是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逐步构建和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加强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建设,加强工作指导,促进各项服务工作规范化发展。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