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阳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7-03-24

           2016年度阳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概述

阳明区一直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提升机关行政效能的重要内容来抓。2016年我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牡丹江市阳明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管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紧密结合,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化公开水平,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抓好组织建设。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会议传达了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和重点,对公开载体、工作机制、工作保障等方面作了全面规范。

(二)注重责任落实。根据责任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对区政府30个工作部门、单位政务公开事项进一步梳理,规范职能职责,明确责权关系,落实公开责任。区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区政务公开牵头部门,精心指导各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使全区政务公开形成了健全的管理体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各镇、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都组建相应的工作机构,确定责任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制定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对本单位应公开事项进行了整理、归类和公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落实,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加强考核监督。区委、区政府严格执行《牡丹江市阳明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牡丹江市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建立政务公开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督查和考评机制,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责任制考核体系,定期检查通报。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网站内容保障的协调督查工作,每季度对下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计,将统计结果通过政府网站进行通报。区监察局、区政务公开办多次到各镇和区政府各单位检查政务公开工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辟“社会监督”专栏,公开各相关部门的监督电话,各部门还设立了意见箱,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形式。互联网上建立了阳明区政府网站,开辟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专栏。市民可通过阳明区政府门户网站查阅区政府和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网站上的“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根据工作实际,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在行政审批大厅设立专门窗口和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公开政府信息。采取设立政务公开栏,提供政务公开手册或便民卡片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区政府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

(三)收费及减免情况

区政府未因受理依申请公开收取费用。

(四)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区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2016年,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阳明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内容,以完善机制、拓宽载体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项目

政府网站

其他途径

数量

22727

3798

三、积极谋划2017年工作

一要继续创新公开方式。夯实政府网站、政务热线、政府公报、行政服务中心等信息公开载体平台,加强查阅场所建设,开辟新的政务公开平台,丰富政务公开形式,畅通政务公开渠道。

二要深入拓展公开内容。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加大对政策文件、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涉及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事项、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以及基层政务公开等情况的公开力度,适时开展政策解读,不断增强公开实效。

三要稳步推进电子政务发展。不断拓展电子监察系统监管领域,将各类行政审批工作有效纳入电子监察范围。加快搭建乡镇、街道行政审批办件网络,全力完善区便民服务中心与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和村(居委)便民服务室三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

 四要切实加强规范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协调会商、监督评议、虚假信息澄清等政务公开配套制度;切实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推进档案资料查询制度规范,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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