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冬季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8-02-24

  一、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切实提高对旅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的认识,推动我市旅游产业战略升级,解决旅游业发展中暴露问题,提升我市旅游业形象美誉,为申办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创造良好环境,开展集中整治市场秩序中存在的不规范、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塑造我市冬季旅游良好的品牌形象,市政府决定出台本通知。

  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以及上级机关有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号)

  2、《旅行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

  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专项整治旅游市场秩序行动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68号)

  5、《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冬季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黑政办规〔2018〕1号)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1.拟解决主要问题。“零负团费、买团卖团、强迫购物、诱导消费、虚假广告、合同欺诈、超范围经营、挂靠承包、黑车黑导、导游领队私自接活”等十大突出问题和冬季旅游安全生产、旅游交通运输。

  2.采取的主要措施。召开五次全市旅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出台《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冬季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从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开展旅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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