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牡丹江市地方政府债券相关情况的说明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9-07-09

    2018年,省厅核定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为775,401万元,其中:政府一般债券591,436万元,政府专项债券183,965万元。省厅转贷我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券426,116万元,林口县49,587万元,穆棱市72,708万元,东宁县55,490万元,宁安市36,179万元,海林市51,433万元,绥芬河市83,888万元。政府置换债券资金用于偿还经过清理甄别认定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新增债券主要用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重点公益性项目建设,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公路、铁路、机场、水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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