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攻坚战丨打赢“龙江蓝”保卫战 今冬明春秸秆始终不能露天焚烧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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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继续开展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督查

 

  为打好今冬明春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攻坚战,11日记者从省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获悉,20189151210,我省第一轮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现场督查已经完成,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从201812112019515,我省将继续第二轮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现场督查,这也意味着,从今年秋季到明年春季,我省将对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力度不减,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督查工作不断档。

 

  为此,联席会议将统一组织各市(地)、省农垦总局、龙江森工集团、省监狱管理局开展辖区(或部门)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督查工作。督查内容为秸秆离田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和秸秆露天焚烧火点巡查情况。除春节期间(20192410日)暂停外,自201812112019515开展不间断督查工作。每轮次督查时间为14天,每市(地)成立1-3个督查组,每组3人。哈尔滨市、绥化市每轮次设3个督查组;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双鸭山、鹤岗等市每轮次设2个督查组;其他市(地)每轮次设1个督查组。省农垦总局、龙江森工集团、监狱管理局根据部门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督查组设置。

 

 

  联席会议将针对督查中发现的秸秆禁烧管控工作不力、火点未得到有效控制等问题,视情况提请省政府公开约谈约见市(地)级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根据《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依法依规实施责任追究,同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进一步压实落靠各级党委政府责任。

  我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秸秆露天焚烧管控主体责任,打好打赢秸秆离田攻坚战。上级党委、政府要对下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秸秆禁烧管控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要进行公开约谈,对符合《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问责情形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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