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生态环境部排查治理尾矿库风险隐患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20-05-06

417,应急管理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立即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尾矿库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强化整改落实,从根本上消除隐患。

 

目前我国共有尾矿库近8000座,总量居世界第一。会议指出,近年来,各有关部门持续推进尾矿库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全国尾矿库安全保障条件明显提升,但近期黑龙江和陕西接连发生尾矿库泄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反映出当前尾矿库仍然面临着安全环保风险相互交织叠加的重大风险挑战。

 

部分尾矿库源头准入不严格、安全管理粗放

 

最近发生的黑龙江伊春“328”鹿鸣矿业公司尾矿库泄漏事故,泄漏出伴有尾矿砂的污水253万立方米,是我国近20年来尾矿泄漏量最大的一次。所幸经过14天应急处置,实现了“不让超标污水进入松花江”的目标。

 

 

410,在距离入松花江口约67公里的呼兰河兰西断面,清洁净化应急工程正在运行。图片上方灰白色的河水经药剂处理后,絮凝效果显著,下游水质明显改善。(图片来源:中国环境报)

 

尾矿库是贮存金属非金属矿山矿石选别后排出尾矿的场所。比如,一吨金矿石大约只能提取黄金36,选矿将有用的成分提取出来,其余一般作为尾矿排出,进入尾矿库。

 

我国的尾矿库绝大多数为山谷型尾矿库,在山谷谷口处筑坝形成。作为一个由尾砂堆积形成、具有高势能的危险源,尾矿库一旦发生溃坝,会产生泥石流,可能对其下游居民和设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容易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尾矿库中,尤其要注意“头顶库”,也就是下游1公里范围内有居民或重要设施的尾矿库。应急管理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前我国共有“头顶库”1112座,涉及下游居民40余万人。其中,数量排前5位的省份分别为湖南、河北、河南、辽宁和云南。

 

20072018年间,我国相继组织开展了尾矿库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行动,以及“头顶库”综合治理,三等以上尾矿库全部建立在线监测系统,尾矿库安全保障水平得到较大提升。自2008年以来,连续11年没有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尽管尾矿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但管理上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尾矿库安全管理粗放,不按设计运行、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不稳定、应急物资储备不足、没有开展应急演练等问题比较突出。加之近年来大部分尾矿库所属企业处于亏损或者微利状态,安全投入不足。”应急管理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分析。

 

去年9月,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带领专项执法检查组,对河北省承德市非煤矿山、尾矿库执法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有的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不可靠,人工测量和在线监测浸润线存在显著误差,存在无法预警、形同虚设等问题。

 

——源头准入不严格。有的地方准入把关不严,部分新建尾矿库安全设施先天不足;随着土地征用政策收紧,有的企业在原有尾矿库基础上不断加高扩容,甚至未经批准擅自行动,导致安全风险加大。

 

——监管执法力度有所减弱。应急管理部相关司局负责人介绍,一些地方由于长期没有发生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盲目乐观,忽视风险管控,部分地区各相关部门未能有效形成执法合力,导致尾矿库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

 

今年2月份,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针对当前尾矿库存在的突出问题,《方案》出台了不少新要求:比如首次明确提出企业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尾矿库,以解决企业不会管或管不好的问题;提高了尾矿库准入条件,严禁新建“头顶库”、总坝高超过200的尾矿库,严禁在距离长江和黄河干流岸线3公里、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尾矿库。

 

《方案》还要求各地实行尾矿库基本情况公告制度,确保每座尾矿库都公开透明,接受全社会监督。

 

“控增量”“减存量”,严格控制尾矿库加高扩容

 

2007年以来,全国尾矿库数量已连续12年呈逐年减少趋势。在应急管理部相关司局负责人看来,逐步把尾矿库数量压下去十分必要。

 

《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要求,自2020年起,在保证紧缺和战略性矿产矿山正常建设开发的前提下,全国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

 

如何实现“只减不增”的目标?应急管理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分析,一方面要“控增量”。鼓励新开发矿山项目优先利用现有尾矿库;对于确需配套新建尾矿库的,要求各有关部门严格新建尾矿库项目立项、项目选址、河道保护、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审查,对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

 

另一方面要“减存量”。既要强化尾矿库闭库治理,也要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积极推广尾矿回采提取有价组分、利用尾矿生产建筑材料、充填采空区等尾矿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鼓励企业通过尾矿综合利用,减少尾矿堆存量乃至消除尾矿库。

 

 

河北省遵化市的一座生态观光园。这片区域原来建有4座铁选矿厂和两座尾矿库,2016年选矿设施拆除、尾矿砂被清运,建起了农业观光旅游生态园。(刘满仓摄)

 

尾矿库实行总量控制后,会不会有企业利用现有尾矿库进行加高扩容,如何强化监管?

 

对此,应急管理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说,《方案》对“头顶库”明确禁止加高扩容,对其他尾矿库,虽然没有禁止进行加高扩容,但也不鼓励这么做,因为尾矿库加高扩容会导致其安全风险相应增大,“对于一些确实需要实施的尾矿库加高扩容工程,不论是企业安全管理还是政府部门安全监管,都必须采取比新建尾矿库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

 

来源:人民日报中央厨房·蓝蓝天工作室 记者:丁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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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鹿鸣矿业“3.28”尾矿库泄漏事故

 

终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二级响应

 

经过14天昼夜奋战,通过沿河多级应急处理,伊春鹿鸣矿业尾矿砂泄漏事件超标污水在4113时流至呼兰河下游、距离松花江约70公里处时已经全面达标。此后,流域沿线各监测点位特征污染物钼浓度持续达标,呼兰河275公里河段基本复清,松花江水环境质量未受影响,实现了“不让超标污水进入松花江”的应急目标。该事件的应急处置被认为是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成功范例。41818,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二级响应机制终止。

 

328,伊春鹿鸣矿业有限公司发生尾矿砂泄漏事件,泄漏伴有尾砂的污水253万立方米。此次事件的尾矿泄漏量之大、应急处置难度之高、后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任务之重,是对黑龙江省环境应急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重大考验。事件发生后,生态环境部迅速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黑龙江省及时启动环境应急二级响应机制,成立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明确了“不让超标污水进入松花江”的应急工作目标。

 

生态环境部组织30余位来自全国各地生态环境领域专家现场指导,省指挥部调集省内外各方力量,全面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封堵漏点,切断污染源,加固封堵溢流井,确保尾矿库安全。在依吉密河和呼兰河两个战场,分别实施了“污染物控制”和“污染物清洁”两大工程。在依吉密河先后构筑18道拦截坝,投加助凝剂、絮凝剂,实现沉砂与降钼,控制削减依吉密河下泄的污水团。在呼兰河上利用河流上的水闸、桥梁等设置5个点位,投加絮凝剂对污染物进行絮凝沉淀处置,通过多级削峰,降低污水团钼污染物浓度。在距离入松花江口约70公里处的呼兰河下游兰西县老桥段实施 “斩首行动”,最后对超标污水团进行削峰降污。411,呼兰河干流全线特征污染物钼浓度达标。

 

为加快清理絮凝沉降后的污泥,防止出现二次污染,省指挥部及时决策,要求涉事企业、流域沿岸的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全面开展河道清污工作。截至41718,共清除污泥51.99万吨。为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伊春铁力市启动原第二水源和备用水源供水,并在48个小区设置临时供水点,同时迅速完成第三水厂升级改造工程,加快第一水厂地下水源建设。

 

在此次环境应急事件处置过程中,指挥部始终坚持信息公开透明,每日公布监测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据悉,省应急二级响应终止后,仍将持续监控依吉密河、呼兰河流域后续污染治理工作,督导鹿鸣矿业和伊春、绥化两市联动清污,防止污染反弹和次生灾害。同时,迅速开展环境事件调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来源:黑龙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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