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6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21-06-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6月9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9-2021年6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一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3--6997575(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牡丹江市西三条路517号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城鸡线k35+255道口平改立工程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八面通镇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

有限公司道口平改立工程建设指挥部

 

哈尔滨铁路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项目改建城鸡铁路 K35+255 道口平改立公铁立交桥,拟采用 8×30m预应力混凝土简支转连续箱梁桥跨越城鸡铁路,桥梁中心桩号为 K0+475,铁路里程为k35+290.65。两侧引道分别与兴林街、规划工农街相连接,拟建道路桥梁全长833m。全桥总长 247.2m。

一、 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材料场等临时工程场地四周设2.5m高挡板防护,防止扬尘污染环境;

施工场地内堆放的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以及工地堆存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建筑土方应当采取围挡、遮盖或者其他抑尘措施;

(2)施工现场采用喷水、遮盖、压实等措施;弃土及时清运,避免二次扬尘。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非冰冻期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并有专人负责;

(3)施工期间,装卸和运输渣土、砂石、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采用苫盖措施遮盖易起尘物料,尽量减少扬尘;

(4)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必须采取扬尘防治应急措施,应停止土石方挖掘、运输、装卸及其他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业。

二、施工期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桥梁的施工场地及料场选址应离开附近的河流沟渠有一定的缓冲距离,防止生产生活废水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防护距离一般应在20~30m以上,确保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不排入水体中。

(2)桥梁基础施工采用钢板桩防护措施,降低基坑水产生量,产生的基坑废水排入沉淀池处理,沉淀后用于施工降尘,严禁弃入地表水体。桥梁基础施工场地基坑废水沉淀池容积20m3。

(3)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租住村屯的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利用。

(4)施工过程中的混凝土养护废水,机械和车辆冲洗过程产生冲洗废水,经设置的沉淀池集中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优先选用噪声影响小施工机械设备;

(2)合理布局,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临近村屯距离小于200m时夜间(22:00-6:00)不施工。

(3)物料运输车辆通过村镇时尽量避开居民休息时间,须控制车辆行车速度并尽量保持匀速行驶,不鸣笛或少鸣笛,夜间(22:00-6:00)不进行临近村屯的运输作业和其他噪声扰民作业。

四、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土石方开挖区域表土临时堆放在施工场地范围内,采用草袋围挡、防雨布覆盖,防止水土流失,表土用于路基边坡防护和农田改良。

(2)对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弃土和砂石废料及时进行清理,做到随产随清,贯彻清洁生产的思想。桥梁基础施工将产生一定量的泥浆和钻渣,经沉淀、固化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3)道口房拆除产生建筑垃圾,约10m3,其中建材等由建设单位回收再利用,剩余渣土等用于田间道路的修补。

(4)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以免污染周围环境。

(5)桥梁基坑施工产生的钻渣、泥浆进行固化处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外排。

五、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单位应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在雨季出现暴雨前及时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减缓暴雨对施工场地的冲刷。

(2)合理安排进出施工场地的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施工期物料运输车辆须按照设定线路行驶,严禁扩大扰动面积,严禁扩大临时占地面积,保护地表植被。

(3)土石方施工前,须先进清表土工作,剥离占地内表层土,建设用地剥离厚度为20cm,水田剥离厚度30cm。表层土堆放在场施工场地内;临时堆放场周边设装土草袋临时拦挡,表土堆周边设置排水沟,堆放期间裸露表土堆面采用密目网覆盖,避免风蚀、水蚀引起的水土流失及其对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表土回用于临时施工场地的覆土绿化。

(4)临近沟渠施工须做好围挡防护,避免施工时的土石方滑落至沟渠中。施工期间,严禁临河及沟渠设置土石方临时堆场,严禁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入附近河道,避免施工对河流水生生态造成不利影响。

(5)施工结束后将临时占地恢复原地类,施工结束后清理场地,裸露地面则覆表土进行植树种草,绿化美化环境。

(6)工程临时占地和永久占地须办理审批手续,缴纳占地补偿费用,永久占用的耕地由当地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占地补偿,实现占补平衡。

(7)项目永久占地的占补平衡,须按照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哈尔滨铁路局工程管理所需要协调解决的道口平改立工程土地征用有关问题意见的函》(黑国土资函[2016]240号)的要求进行,建设单位须投入资金,由地方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按省国土厅黑国土资函[2016]240号的要求完成占补平衡的工作。

2

城鸡线k36+674道口平改立工程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八面通镇四合村北侧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

有限公司道口平改立工程建设指挥部

 

哈尔滨铁路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将桥位由原施工图设计城鸡线K37+322处,向大里程方向移动153m至城鸡线K37+475处,公路里程为GK0+931,交角为90°。引道起点里程GK0+000,终点里程GK0+1264,全长1264m,其中跨线桥全长67m。既有城鸡线K36+627.50处新建1-25m后张法预应力简支板梁人行天桥,用于方便两侧居民出行。天桥全宽3.5m,人行道净宽3.0m,两侧梯道设推车道,坡率1:4。新建人行天桥与城鸡线交角为90°,天桥两侧梯道均平行铁路布置向铁路大里程方向延伸落地。

 

 

一、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材料场等临时工程场地四周设2.5m高挡板防护,防止扬尘污染环境;

施工场地内堆放的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以及工地堆存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建筑土方应当采取围挡、遮盖或者其他抑尘措施;(2)施工现场采用喷水、遮盖、压实等措施;弃土及时清运,避免二次扬尘。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非冰冻期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并有专人负责;

(3)施工期间,装卸和运输渣土、砂石、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采用苫盖措施遮盖易起尘物料,尽量减少扬尘;(4)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必须采取扬尘防治应急措施,应停止土石方挖掘、运输、装卸及其他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业。

二、施工期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桥梁的施工场地及料场选址应离开附近的河流沟渠有一定的缓冲距离,防止生产生活废水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防护距离一般应在20~30m以上,确保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不排入水体中。

(2)桥梁基础施工采用钢板桩防护措施,降低基坑水产生量,产生的基坑废水排入沉淀池处理,沉淀后用于施工降尘,严禁弃入地表水体。桥梁基础施工场地基坑废水沉淀池容积20m3。

(3)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租住村屯的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利用。

(4)施工过程中的混凝土养护废水,机械和车辆冲洗过程产生冲洗废水,经设置的沉淀池集中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优先选用噪声影响小施工机械设备;

(2)合理布局,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临近村屯距离小于200m时夜间(22:00-6:00)不施工。

(3)物料运输车辆通过村镇时尽量避开居民休息时间,须控制车辆行车速度并尽量保持匀速行驶,不鸣笛或少鸣笛,夜间(22:00-6:00)不进行临近村屯的运输作业和其他噪声扰民的作业。

四、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土石方开挖区域表土临时堆放在施工场地范围内,采用草袋围挡、防雨布覆盖,防止水土流失,表土用于路基边坡防护和农田改良。

(2)对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弃土和砂石废料及时进行清理,做到随产随清,贯彻清洁生产的思想。桥梁基础施工将产生一定量的泥浆和钻渣,经沉淀、固化后,运至弃渣场填埋场处理。(3)道口房拆除产生建筑垃圾,约10m3,其中建材等由建设单位回收再利用,剩余渣土等用于田间道路的修补。

(4)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以免污染周围环境。

(5)桥梁基坑施工产生的钻渣、泥浆进行固化处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外排。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建设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五、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施工单位应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在雨季出现暴雨前及时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减缓暴雨对施工场地的冲刷。

(2)合理安排进出施工场地的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施工期物料运输车辆须按照设定线路行驶,严禁扩大扰动面积,严禁扩大临时占地面积,保护地表植被。

(3)土石方施工前,须先进清表土工作,剥离占地内表层土,林地剥离厚度为20cm,水田剥离厚度30cm。表层土堆放在场施工场地内;临时堆放场周边设装土草袋临时拦挡,表土堆周边设置排水沟,堆放期间裸露表土堆面采用密目网覆盖,避免风蚀、水蚀引起的水土流失及其对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表土回用于临时施工场地的覆土绿化。

(4)临近沟渠施工须做好围挡防护,避免施工时的土石方滑落至沟渠中。施工期间,严禁临河及沟渠设置土石方临时堆场,严禁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入附近河道,避免施工对河流水生生态造成不利影响。

(5)施工结束后将临时占地恢复原地类,施工结束后清理场地,裸露地面则覆表土进行植树种草,绿化美化环境。

(6)工程临时占地和永久占地须办理审批手续,缴纳占地补偿费用,永久占用的耕地由当地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占地补偿,实现占补平衡。

(7)项目永久占地的占补平衡,须按照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哈尔滨铁路局工程管理所需要协调解决的道口平改立工程土地征用有关问题意见的函》(黑国土资函[2016]240号)的要求进行,建设单位须投入资金,由地方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按省国土厅黑国土资函[2016]240号的要求完成占补平衡的工作。

3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龙建混凝土制造项目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卡路村原老卡路砖厂

牡丹江宏本沥青制品有限公司

黑龙江能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1.3万平方米,项目主体工程为建设一条LB1500型沥青混凝土拌合楼,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外购已经乳化完成的沥青进行生产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燃烧器烟气、导热油烟气、沥青加热产生的废气及物料装卸和堆放过程产生的扬尘、油罐呼吸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等。经过分析预测,本项目运行期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行后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较大影响。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各项新增污染物在采取了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均能够稳定达标排放,新增污染物正常排放下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本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设置100m范围卫生防护距离,沥青混凝土搅拌楼周边100米范围无居民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建成后,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方案可行。详见本项目大气专项评价

2废水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建成后无生产废水排放,所排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本项目员工15人,年生产180天,根据《黑龙江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23/T727-2021),员工生活用水量按80L/d·人计算,则用水量为1.2m3/d(216m3/a);项目排水量按生活用水量80%计算,日排水量0.96m3/d(172.8m3/a),水质较为简单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生活污水排放至防渗化粪池中,定期清掏堆肥。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建成后,主要的噪声源为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的噪声。运输车辆噪声的产生是间断的,不会对环境产生很大的影响。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源强均在75~90dB(A)。本项目生产设备均放置于生产区域内,钢混结构厂房、门窗密闭,综合隔声量可达25~30 dB(A) 以上;本项目风机外安装隔声罩,下方加装减振垫,配置消音箱,隔声量可达25~30 dB(A),本项目禁止夜间施工

4固体废物

一、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骨料;除尘器收集的粉(烟)尘;滴漏沥青;废活性炭;贮存、中转过程中废含油棉纱、手套;灰渣;矿粉仓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

(1)废骨料

骨料经干燥后通过提升机进入振动筛,筛分后符合产品要求的骨料进入拌缸内搅拌,不符合产品要求的废骨料经专门出口排出。废骨料的产生量为用量的0.0003%,则废骨料产生量为2.1t/a。集中收集后由骨料供应商回收。

(2)骨料烘干工序除尘器收集的粉(烟)尘

骨料粉尘与烘干炉烟气一同收集经布袋除尘器,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约为75.537t/a,经收集后在密闭收尘箱内暂存,后外运至周边砖厂处理。

(3)滴漏沥青、拌合残渣

当散装沥青运输车将沥青输入厂区内沥青储罐,沥青泵将沥青从储罐泵入拌合系统时,由于接口的密闭性问题,会滴漏少量沥青,沥青的滴漏量和项目使用设备及生产管理水平有关。沥青暴露于常温下时呈凝固状态,不会四处流溢,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年产生量参照同类企业类比,约为0.02t/a在沥青滴漏处用专用容器接装,集中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落地沥青与接装容器在厂区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

(4)废活性炭

拟建项目净化沥青烟气的活性炭净化装置每月更换活性炭1次,每次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25t,则拟建项目废活性炭产生量约1.5t/a,属于危险废物HW49(900-041-49),应该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部门处理。

(5)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垃圾以每人每天0.5kg计,职工人数为15人,工作天数为180d,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0075t/d,即1.35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6)贮存、中转过程中废含油棉纱、手套

在生产营运作业过程中,导热油、沥青经管道、阀门、法兰等处难免会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其跑、冒、滴、漏损失量与项目的管理、工人的操作水平等诸多因素有关,出现该现象时,用棉纱擦拭后形成废含油手套、棉纱,项目建成运营后废含油手套、棉纱的量为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中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废弃的含油手套、劳保用品可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7)矿粉仓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本项目矿粉仓仓顶呼吸孔设置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9%,则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为16.4835t/a,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8)废矿物油

项目运营期将不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在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产生量约为1.0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项目废机油为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为900-214-08,厂区使用专用防渗收集桶进行收集后存储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处理。

(9)废导热油

本项目导热油炉以导热油为导热介质,导热油在整个加热过程中密闭循环使用。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项目导热油炉一次性灌入2t导热油,约每5年将导热油炉内导热油全部更换一次,则废导热油产生量约为2t/5年。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失效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 HW08 中废燃料油及燃料储存过程中产生的油泥,废物代码 900-221-08,废导热油存用专用容器进行收集存储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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