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2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7-2022年10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3--6997575(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牡丹江市西三条路517号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牡丹江七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环保装饰纸生产线建设项目

黑龙江省哈牡丹江市宁安市建设路32号

牡丹江七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哈尔滨洁沃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租用现有房屋设置办公室及生产车间。建设2条环保装饰纸生产线,年产环保装饰纸140万张。

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经宁安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牡丹江

废气

本项目浸胶、覆涂及烘干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机燃烧天然气的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后产生的烟气经由一根15m高烟囱排放。浸胶、覆涂、烘干共设置6个集气罩,分别位于浸胶机、二次覆涂机及烘干机上,集气罩大小约为2m2,设置一个8000m3/h风机。

固体

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交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边角料及原纸废包装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废胶渣(类别HW13,代码:900-041-13)、胶桶(类别HW49,代码:900-047-49)、废灯管(类别:HW29,代码:900-023-29)、废活性炭(类别:HW49,代码:900-039-49)废机油(类别:HW08,代码:900-214-08)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防渗

危废暂存间设置于生产车间内东侧,建筑面积20m2,设置标识、围堰(20cm高),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原料库房中脲醛树脂胶存储区域设置围堰,涂环氧树脂等具有抗拉性、抗裂性材料做防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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