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5-27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为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排查质量安全风险,督促企业落实质 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根据《产品质量法》、 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及省、市市场监管局有关工作制度要求,市市场监管局于 2021年 3 月至 12 月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市级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有关 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总体情况
本次共抽查危险化学品等6大类涉及溶解乙炔等19种产品93批次,其中抽查生产企业20家31批次,抽查经销单位37家62批次。经检验,经销单位7家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8.6%。具体如下: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统计表(生产领域)
序号 |
产品名称 |
受检单位(家) |
不合格单位(家) |
抽查产品(批次) |
不合格产品(批次) |
产品抽样合格率(%) |
1 |
溶解乙炔 |
1 |
0 |
1 |
0 |
100 |
2 |
盐酸 |
2 |
0 |
2 |
0 |
100 |
3 |
硫酸 |
2 |
0 |
2 |
0 |
100 |
4 |
硝酸 |
2 |
0 |
2 |
0 |
100 |
5 |
氯碱 |
2 |
0 |
2 |
0 |
100 |
6 |
甲醛溶液 |
1 |
0 |
1 |
0 |
100 |
7 |
食品用纸包装及容器 |
1 |
0 |
1 |
0 |
100 |
8 |
食品塑料包装及容器 |
10 |
0 |
13 |
0 |
100 |
9 |
中小学生校服 |
4 |
0 |
6 |
0 |
100 |
10 |
卫生纸 |
1 |
0 |
1 |
0 |
100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统计表(流通领域)
序号 |
产品名称 |
受检单位(家) |
不合格单位(家) |
抽查产品(批次) |
不合格产品(批次) |
产品抽样合格率(%) |
1 |
食品用纸包装及容器 |
2 |
0 |
3 |
0 |
100 |
2 |
食品塑料包装及容器 |
1 |
0 |
1 |
0 |
100 |
3 |
手持式干粉灭火器 |
3 |
0 |
4 |
0 |
100 |
4 |
消防水带 |
3 |
0 |
4 |
0 |
100 |
5 |
非医用口罩 |
4 |
1 |
10 |
1 |
90 |
6 |
机动车辆制动液 |
11 |
3 |
12 |
3 |
75 |
7 |
发动机润滑油 |
3 |
1 |
5 |
1 |
80 |
8 |
车用天然气 |
1 |
0 |
1 |
0 |
100 |
9 |
车用风窗玻璃清洗剂 |
4 |
1 |
4 |
1 |
75 |
10 |
卫生纸 |
2 |
0 |
4 |
0 |
100 |
11 |
卫生巾 |
2 |
0 |
4 |
0 |
100 |
12 |
双响烟花 |
1 |
1 |
10 |
3 |
70 |
二、抽查结果分析
1.危险化学品
本次抽查危险化学品产品10批次,其中抽查生产企业4家10批次。经检验,无不合格批次,合格率100%。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622-2006《化学试剂盐酸》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含量、游离氯、铁、砷、铜、铅、含量、色度、氯化物、灰分、硝酸、亚硝酸、灼烧残渣、乙炔、磷化氢、硫化氢试验、氢氧化钠、碳酸钠、氯化钠、三氧化二铁、总酸度、灼烧残渣、外观、密度、酸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2.食品用纸包装及容器
本次抽查食品用纸包装及容器产品4批次,其中抽查生产企业1家1批次产品,流通领域2家3批次。经检验,无不合格批次,合格率100%。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27590-2011《纸杯》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铅(Pb)、砷(As)、甲醛、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荧光性物质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3.食品塑料包装及容器
本次抽查食品塑料包装及容器产品13批次,其中抽查10家生产企业生产的13批次产品,无不合格批次,合格率100%。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QB/T 1871-1993 《双向拉伸尼龙(BOPA)/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GB/T 10003-2008 《普通用途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薄膜》、GB/T 8946-2013 《塑料编织袋通用技术要求》、GB 4806.7-2016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9683-1988《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以及企业标准等,对产品的感官要求、总迁移量(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4.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本次抽查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产品4批次,其中抽查经销单位3家4批次。经检验,无不合格批次,合格率100%。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351.1-2005《手提式灭火器 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GB 4066-2017《干粉灭火剂》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标志和颜色、灭火器充装总量、喷射时间、喷射距离、筒体水压试验、筒体爆破试验、筒体壁厚、灭火器压力指示器、压扁试验(水压试验)、振撞后的20℃喷射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5.消防水带
本次抽查消防水带产品4批次,其中抽查经销单位3家4批次。经检验,无不合格批次,合格率100%。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6246-2011《消防水带》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外观质量、长度、单位长度质量、水压试验、爆破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6.口罩
本次抽查口罩产品10批次,其中抽查4家流通企业销售的10批次口罩产品监督抽查工作,经抽样检验,1家流通企业销售的1批次口罩产品不合格,合格率90%。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2626-2019《呼吸防护用品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T 32610-2016《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吸气阻力、呼气阻力、过滤效率(盐性)、防护效果(盐性)、口罩带及口罩带与口罩体的连接处断裂强力、甲醛含量、pH值、视野、耐摩擦色牢度、环氧乙烷残留量、呼气阀气密性、呼气阀盖、可燃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7.中小学生校服
本次抽查中小学生校服产品6批次,其中抽查生产企业4家6批次。经检验,无不合格批次,合格率100%。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耐水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酸、碱汗渍色牢度、耐洗色牢度、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8.机动车辆制动液
本次抽查机动车辆制动液产品12批次,其中抽查经销单位11家12批次。经检验,经销单位3家3批次产品不合格,合格率75%。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2981-2012《机动车辆制动液》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运动黏度(-40℃)、运动黏度(100℃)、平衡回流沸点、湿平衡回流沸点、pH值、蒸发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运动黏度(-40℃)、蒸发性能(100℃±2℃,168h±2h)项目不合格。
9.发动机润滑油
本次抽查发动机润滑油产品5批次,其中抽查经销单位3家5批次。经检验,经销单位1家1批次产品不合格,合格率80%。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国家标准GB 11122-2006 《柴油机油》和GB 11121-2006 《汽油机油》等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对发动机润滑油产品的低温动力黏度、黏度指数、运动黏度(100℃)、倾点、水分(体积分数)、泡沫性、机械杂质、闪点(开口)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低温动力黏度项目不合格。
10.车用天然气
本次抽查车用天然气产品1批次,其中抽查经销单位1家1批次。经检验,无不合格批次,合格率100%。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8047-2017《车用压缩天然气》等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对车用压缩天然气产品的高位发热量、总硫(以硫计)、二氧化碳、氧气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11.车用风窗玻璃清洗剂
本次抽查车用风窗玻璃清洗剂产品4批次,其中抽查经销单位4家4批次。经检验,其中1家1批次不合格,合格率75%。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23436-2009《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等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对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产品的冰点、pH值、对橡胶的影响、对塑料的影响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pH值项目不合格。
12.卫生纸
本次抽查消防水带产品4批次,其中抽查生产企业1家1批次,抽查经销单位2家4批次。经检验,无不合格批次,合格率100%。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20810-2018《卫生纸(含卫生纸原纸)》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抗张指数、柔软度、尘埃度、可迁移性荧光物质、球形耐破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13.卫生巾
本次抽查卫生巾产品4批次,其中抽查经销单位2家4批次。经检验,无不合格批次,合格率100%。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8939-2018《卫生巾(护垫)》、GB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要求》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性化脓菌、真菌菌落总数、吸水倍率、pH、吸收速度、甲醛含量、可迁移性荧光物质、背胶剥离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14.烟花
本次共抽查了牡丹江市1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经营销售的10批次产品。经抽样检验,本次抽查合格产品数10批次、不合格产品数3批次,产品的抽样合格率为70%。
本次抽查依据GB 10631-2013《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GB19593-2015《烟花爆竹 组合烟花》涵盖了个人燃放类的爆竹类、喷花类、组合烟花类等三大类产品。本次抽查不合格项目主要包括引燃装置—引燃时间、药量、燃放缺陷。
三、处理意见和要求
根据《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市局指定的承担后处理工作机构对不合格产 品及其生产经营者开展后处理工作,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2021年牡丹江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牡丹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5日
2021年牡丹江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