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8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工程验收决定的公告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20-09-02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8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工程验收决定的公告
一、2020年8月31日做出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黑龙江笨笨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规模化沼气工程项目(部分内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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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环建验〔2020〕25号 |
2020年8月31日 |
2 |
关于黑龙江笨笨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种猪扩繁项目(部分内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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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环建验〔2020〕26号 |
2020年8月31日 |
3 |
关于牡丹江市金盾综合医院(金盾烧伤医院)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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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环建验〔2020〕27号 |
2020年8月31日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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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验收批文:
牡环建验〔2020〕25号
关于黑龙江笨笨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规模化沼气工程项目(部分内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黑龙江笨笨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黑龙江笨笨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规模化沼气工程项目(部分内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及附送的由黑龙江学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黑龙江笨笨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规模化沼气工程项目(部分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表》)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性质为技改,位于牡丹江市爱民区牡丹江军马场一连二道岭子黑龙江笨笨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厂区内。占地面积10000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发酵罐体1座、预处理池1座、配套泵房1座、固液分离间1座、控制室展示厅1座、沼液池及管网等。总投资11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3.5万元。
2017年12月,原牡丹江市环境保护局对《黑龙江笨笨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规模化沼气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环评批复(牡环建审〔2017〕74号),该项目部分内容已建设完成,需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本次验收内容为已建成的发酵罐体、预处理池、配套泵房、固液分离间、控制室展示厅、管网、沼液池及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沼气热电联产机组及配套环保设施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沼渣及预处理池沉淀物存储于固液分离间内定期拉运外售;沼气预处理装置更换的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
黑龙江学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监测报告表》表明: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落实到位,固体废物得到了妥善处置。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制定了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并已到市生态环境局备案,经研究,该项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你公司应按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该项目其它环境保护设施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正式投入运营后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进一步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该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牡环建验〔2020〕26号
关于黑龙江笨笨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种猪扩繁项目(部分内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黑龙江笨笨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黑龙江笨笨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种猪扩繁项目(部分内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及附送的由黑龙江学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黑龙江笨笨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种猪扩繁项目(部分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位于牡丹江市爱民区牡丹江军马场一连二道岭子。占地面积59375m2,总建筑面积16660.39m2,建设公猪站、保育舍、产仔舍、妊娠舍、育肥舍等猪舍共8栋;员工宿舍、办公室。项目总投资49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1万元。
2016年3月,原牡丹江市环境保护局对《黑龙江笨笨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种猪扩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环评批复(牡环建审〔2016〕16号),该项目目前部分内容已建设完成,需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本次验收内容为已建成的公猪站、保育舍、产仔舍、妊娠舍、育肥舍等猪舍、员工宿舍、办公室及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有机肥生产车间、成品库、检验室、沼气工程等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粪便进入“规模化沼气工程项目”沼气工程生产沼气,沼渣为沼气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在“规模化沼气工程项目”中验收。病死猪(含分娩物)采用填埋井处理。用于猪只防疫的废注射器、废药瓶等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牡丹江市环达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
黑龙江学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落实到位,固体废物得到了妥善处置。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制定了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并已到市生态环境局备案,经研究,该项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你公司应按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该项目其它环境保护设施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正式投入运营后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进一步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该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牡环建验〔2020〕27号
关于牡丹江市金盾综合医院(金盾烧伤医院)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牡丹江市西安区金盾医院: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牡丹江市金盾综合医院(金盾烧伤医院)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及附送的由哈尔滨博瑞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牡丹江市金盾综合医院(金盾烧伤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表》)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光华街143号。租用牡丹江市医学院附属二院原有建筑新建一家专门治疗烧伤的综合医院,项目总占地面积620m2,总建筑面积2065m2,设置23张病床。本项目不设置传染病科室,不设置煎药室,洗衣房及食堂,项目设置诊室、处理室、烧伤科、烧伤科处理室、X光室、动态心电分析室、治疗室、检验室、病房、手术室、办公室等。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万元。
2018年8月,原牡丹江市环境保护局对《牡丹江市金盾综合医院(金盾烧伤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环评批复(牡环建审〔2018〕36号),该项目目前已建设完成,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医疗废物暂存于采取了防渗措施的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牡丹江市环达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
哈尔滨博瑞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监测报告表》表明: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落实到位,固体废物得到了妥善处置。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制定了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到市生态环境局备案,经研究,该项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你公司应按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该项目其它环境保护设施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正式投入运营后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进一步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该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