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政办综〔2017〕2号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1日
牡丹江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建立牡丹江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研究拟订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向市政府提出建议;组织协调和指导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完善救助保护、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督促、检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落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四城区、市综治办、市人大法工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地税局、市文广新局、市统计局、市法制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国税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妇儿工委、市残联、市关工委共28个部门和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见附件)。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局长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市民政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分工任务,主动研究制定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政策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进展情况。
附件:牡丹江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牡丹江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 杜吉君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召 集 人: 李常武 市政府副秘书长
聂 伟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 戴喜方 市综治办主任
马德华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于春玲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宏伟 市公安局副局长
侯 梅 市民政局副局长
钱丽环 市司法局副调研员
郑 杰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 颖 市人社局副局长
李志军 市农委副主任
丁 伟 市卫计委副主任
杨 虹 市地税局副局长
李国华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郭凤华 市统计局副局长
王非非 市法制办副主任
黄为民 市法院副院长
张剑秋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金春宝 市国税局副局长
董 颖 市总工会副主席
贾大鹏 团市委副书记
尤 莲 市妇联副主席、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副
主任
代英夫 市残联副理事长
王宝庆 市关工委副主任
戴冠宇 西安区副区长
李修峰 爱民区副区长
周海燕 东安区副区长
吴龙海 阳明区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