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成立牡丹江市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保交楼工作专班、牡丹江市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小组,调整牡丹江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撤销牡丹江市推进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好差评”)建设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牡丹江市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保交楼工作专班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张国军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 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
申 奥 副市长
杨 波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付忠安 市住建局局长
王子云 市财政局局长
王 涛 市发改委主任
李 伟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刘德胜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高 峰 市审计局局长
王疏峰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历晓君 人民银行牡丹江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叶秀丽 牡丹江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专班成员因工作或职务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报专班办公室确定,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机构
牡丹江市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保交楼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波兼任。
(三)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调度和推进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保交楼工作;研究确定通过专项借款支持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等重要事项。
(四)任务分工
各成员单位按照国家部委及省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工作。
二、成立牡丹江市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小组
(一)组成成员
组 长: 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栾 娟 市政府副秘书长
伊晓红 市营商局局长
李潇辞 市委编办副主任
白 锋 市委保密和机要局副局长
张伟东 市委网信办总工程师
戴冠宇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李 伟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李 鹏 市财政局副局长
田 方 市审计局副局长
成 员:张 燕 市信访局副局长
任丽丽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宫建刚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 超 市科技局副局长
于 颖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刁伟波 市司法局副局长
高 城 市人社局副局长
赵占鹏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蔺家申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肖礼钦 市住建局副局长
王 峰 市交通局副局长
王 飞 市水务局副局长
徐龙义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卢元刚 市商务局副局长
丛筠洪 市文旅局副局长
周悦昌 市卫健委副主任
吴 锐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房忠志 市应急局副局长
彭旭东 市外事办副主任
刘红雨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郑君宝 市体育局副局长
胡振贺 市统计局副局长
周 浩 市医保局副局长
刘国涛 市林草局副局长
李喜军 市城管局副局长
毕传鹏 市人防办副主任
张 璞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崔学勇 市气象局副局长
李 巍 市税务局副局长
宋学武 牡丹江海关副关长
魏凤清 牡丹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副站长
赵俊生 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王 伟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程世荣 人民银行牡丹江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温利伟 牡丹江机场分公司副总经理
彭得住 哈尔滨铁路局牡丹江站客运副站长
唐 伟 牡丹江银保监分局三级调研员
刘精锐 市工信局四级调研员
协调小组成员因工作或职务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报协调小组办公室确定,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机构
牡丹江市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营商局,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营商局局长伊晓红兼任。
(三)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统筹推进我市政务数据共享工作;
2.审议我市政务数据共享重要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3.推进我市政务数据共享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和安全机制建设;
4.协调解决我市数字政府建设及数字经济发展中涉及数据共享争议问题;
5.统筹推动全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和政务数据资源共享服务体系建设,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6.指导、督促、协调各级各部门落实政务数据共享责任,组织编制全市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建立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机制,促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
7.协调解决政务数据分级分类管理中的问题,加强政务数据安全保障;
8.组织开展全市政务数据共享试点示范、技术创新和经验推广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牡丹江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牡丹江市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
(一)组成成员
组 长:张国军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 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
李玉俊 副市长
刘军龙 副市长
高忠远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邹 浩 副市长
申 奥 副市长
成 员:宋景东 市政府秘书长
栾 娟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都业宁 市政协副主席、市司法局局长
于德波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郎 勇 市委网信办主任
鄂艳娟 市文旅局局长
黄秀梅 市委保密和机要局局长
王 颜 市委办副主任、市档案局局长
厉国伟 市政府办主任
伊晓红 市营商局局长
王 涛 市发改委主任
张大伟 市教育局局长
刘成刚 市科技局局长
王剑英 市工信局局长
李 伟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张 超 市民政局局长
王子云 市财政局局长
刘宏斌 市人社局局长
刘德胜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沈 奇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付忠安 市住建局局长
邱海燕 市交通局局长
王晓岩 市水务局局长
吴永奎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许立香 市商务局局长
刘 颖 市卫健委主任
刘彦峰 市应急局局长
纪智远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高 峰 市审计局局长
林 青 市体育局局长
戴志军 市经合局局长
李国辉 市统计局局长
杜永斌 市林草局局长
祁 华 市城管局局长
陈海军 市气象局局长
张晓奇 市医保局局长
崔 刚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许家利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陈 军 牡丹江海关关长
孙长河 市税务局局长
李贵斌 人民银行牡丹江市中心支行行长
毕海波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姜国彦 市残联理事长
宋国平 市档案馆馆长
(二)工作机构
牡丹江市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营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市营商局局长伊晓红兼任。
(三)主要职责
牡丹江市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统筹推进我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
2.审议数字政府建设相关重大项目、重大政策以及重要规划、方案等;
3.协调解决数字政府建设相关重大问题;
4.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并督促落实;
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其他事项。
四、撤销牡丹江市推进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好差评”)建设领导小组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