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183092/2022-00478 分类: 其他 ; 其他信息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2年12月16日
名  称: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牡政发〔2022〕22号 主 题 词: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贯彻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3日
  贯彻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22〕20号),推动《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气象现代化建设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助力牡丹江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牡政办发〔2021〕32号)落实落细,全面提升气象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东北振兴以及气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面向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人民生产生活、前沿科技,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导向,推动中国共产党牡丹江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精神落实落地,深入实施“五市”战略,加快推进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建设,助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实现牡丹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实有力的气象服务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现代气象科技创新体系、服务体系、业务体系和治理体系,精密监测、精准预报、精细服务的水平不断提升。灾害性天气监测率80%以上、暴雨预警准确率92%以上、气象服务公众覆盖率95%以上,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显著增强,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保持在90分以上。气象科技能力明显提升,在气象大数据应用、农业气象服务、电力气象服务、生态旅游、冰雪旅游等特色领域取得新突破,全市防御气象灾害风险能力不断提升。到2035年,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科技支撑和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1.建设精密气象监测系统。优化气象监测站网布局,升级和改造多要素自动气象站,不断提升灾害易发区、人口聚集区、粮食主产区、主要旅游景区等气象综合监测能力。持续完善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统筹行业气象观测站网,整合农业、水文、自然资源、农垦和森工等行业监测站点信息资源,推动数据共享、标准共用政策协同。依法加大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力度。〔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各县(市)区政府〕
  2.构建精准气象预报系统。优化预报业务技术体制,发展客观预报能力和强对流监测预警技术,建设市县协同联动、集约优化、智能高效的市县预报预警业务系统。建立无缝隙、全覆盖、精准化、智能化的预报业务体系,逐步提升“五个一”精准预报能力,努力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部地区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气候异常。完善预报预测检验、技术总结、天气过程复盘总结等质量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3.加强气象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实施气象信息化系统工程,有机融合市级应急指挥中心数据平台及气象大数据云平台,加强气象数据应用效能和网络共享安全,提升气象信息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升级改造气象通信网络,提升信息传输能力。发挥气象数据在数字经济、防灾减灾、粮食安全、污染防治、绿色发展、生态修复等领域作用。〔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政府〕
  4.提升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能力。开展示范性新型气象台站建设,以“一站一景、一站一貌、一站一品”为标准,推动基层台站“一站多能”高质量建设,鼓励各县(市)区围绕自身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障需求,建成一批具有生态文明服务能力、气象科普研学能力、融入城市发展开放能力等现代化气象台站。有序推进全市县级气象台站提质升级,为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夯实基础。〔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5.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健全分灾种、分重点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整合完善我市观测站网和监测数据统一准入机制,建设科学合理站网布局。发展基于影响的预报业务和基于风险的预警业务。加强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低温、冰雹、霜冻、大雾等高影响天气和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险预报预警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林草局,各县(市)区政府〕
  6.增强气象防灾减灾防御应对能力。定期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科学评估分灾种、分区域、分行业的气象灾害风险。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和设施建设,根据气象灾害影响修订基础设施标准、优化防御措施,提升重点区域、敏感行业基础设施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统筹制定气象灾害预警发布规程,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制度,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技术在预警信息发布中的应用。实施“网格+气象”行动,将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镇、街道等基层网格化管理。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和气象文化基地建设,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和群众气象防灾减灾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文旅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
  7.加强气象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建设。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各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预警信息制作、发布规范。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完善递进式气象灾害预警服务机制。定期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水平评估,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完善气象灾害风险转移制度。〔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各县(市)区政府〕
  8.强化防雷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各县(市)区政府防雷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将防雷安全监管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落实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防雷安全监管协调机制,发挥各行业部门防雷安全监管作用。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场所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纳入项目投资、建设审批流程。〔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提高气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9.完善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应用新一轮全市积温带区划成果,开展玉米、水稻、大豆等作物品种精细化农业气候区划,服务种植结构调整。建设现代农业智能感知气象观测体系,推动高标准农田气象监测站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气象预报预估技术,提高粮食作物优质稳产气象保障能力。加强农业气象灾害预报预测,做好病虫害防治气象服务。开展优质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
  10.加强交通气象保障能力。加强交通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探索分灾种、分路段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加强气象与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合作,合力推进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工作,提升公路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开展铁路沿线气象灾害靶向预警和流域航道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完善航道气象监测预警发布手段,开展全流域开封江预报服务。推进气象物流产业合作,探索从仓储到运输气象要素定制化专业服务。〔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牡丹江海事局〕
  11.提升能源安全气象保障服务能力。提升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布局、建设运行等气象服务水平。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开展能源安全气象预报预警服务。强化电力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做好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调度精细化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各县(市)区政府〕
  12.强化旅游、冰雪产业气象服务能力。强化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出行安全气象服务供给。加强全域旅游、冰雪旅游、生态旅游气候资源开发,构建旅游气象综合服务系统。提升冰雪运动等竞技体育和全民健身气象服务水平。为我市创建“中国天然氧吧”“避暑旅游目的地”等气候生态品牌提供有力气象支撑。〔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文旅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13.加强城市气象服务能力。提升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发展分区域、分时段、分强度的精细化预报。健全城市气象灾害风险防范体系。在城市规划、建设、运行中充分考虑气象风险和气候承载力,增强城市气候适应性和重大气象灾害防控能力。发展精细化供暖气象服务、清冰雪气象服务,探索建立保障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防洪排涝、交通出行、建筑节能等智能管理气象服务系统。〔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各县(市)区政府〕
  14.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气象服务,提高大气污染气象条件监测预报预警水平,强化面向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的气象服务,建立气象、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数据共享、会商研判、应急联动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气象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
  15.加强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技术先进、机制融合、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体系。全力做好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气象服务保障,做好乡村发展气象服务保障,提升农业应对中长期气候变化能力,大力提升现代气象为农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政府〕
  16.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明确各级政府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健全人工影响天气投入保障制度。提高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保障和机动作业能力。完善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和作业体系,优化地面作业站点布局,推进作业装备自动化改造及监测与作业一体化的智能物联站点建设。增强粮食主产区、经济作物保护区、林草产业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优化人民美好生活气象服务供给
  17.加强公共气象服务供给。创新公共气象服务供给模式,建立基本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制度,形成保障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加强气象服务信息传播渠道建设,实现各类媒体气象信息全接入。增强农村、山区、边远地区以及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获取气象信息便捷性,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各县(市)区政府〕
  18.加强高品质生活气象服务供给。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开展个性化、定制化气象服务。推进微信、抖音等融媒体气象服务矩阵建设。〔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文旅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
  (五)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支撑
  19.加强气候可行性论证。将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结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内容,加强气候承载力监测分析评价和风险评估。加强气候可行性论证监督与管理,依法开展面向国土空间规划、区域开发等重大规划以及能源、交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重点工程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增强气象科技创新能力
  20.加快建设气象科技创新体系。观测、数据分析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新进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气象科技进一步融合,气象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水平继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效益进一步提升,创新活力持续激发。加强水文、农业、交通、旅游、能源等重点领域灾害性天气影响预报和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技术研究。开展水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农业等领域及重大工程气候变化风险评估,提升气候变化综合影响评估水平。〔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
  21.完善气象科技体制机制。建立合作共享、众筹众创的开放合作机制,充分发挥重大工程项目引领作用,推动人才、资金等资源集约和跨部门流动。健全气象科技成果分类评价制度,强化气象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创新激励机制,形成开放式的气象创新平台,形成气象科技创新合力。实施科技改革,建立以创新质量和业务贡献为导向的科研绩效评价体系,加大气象科技创新和业务能力提升激励力度,充分激发气象科技人才发展气象业务技术的积极性、创造性。〔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
  (七)建设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
  22.强化气象人才培养。加强气象人才素质提升和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市气象教育培训体系和能力建设,实施专项人才计划,培养造就一批气象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打造具有全省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加快形成我市气象高层次人才梯队。〔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
  23.优化气象人才发展环境。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气象人才评价体系,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将气象人才培养统筹纳入地方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气象人才享受我市当地人才优惠政策。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对在全市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各级政府将气象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工作绩效管理,统筹做好资金、用地、人才等政策支持和项目安排工作。
  (二)统筹规划布局。科学编制实施气象设施布局和建设规划,推进气象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深化气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气象服务供需适配、主体多元。建立相关行业气象统筹发展体制机制,将各部门各行业自建气象探测设施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由气象部门实行统一规划和监督协调。
  (三)加强法治建设。推动完善地方气象法规体系建设。推动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等方面立法。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强化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审批,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加强防雷安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健全气象标准体系。
  (四)推进开放合作。深化我市与省气象局合作机制,加强气象工作统筹规划。深化气象领域产学研用融合发展。加强气象开放合作,推进与科研院所合作。
  (五)加强投入保障。进一步落实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体制。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与气象事权相适应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推动我市气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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